——盐湖示范区开展2010年第二季度性病漏报率调查
2010年6月21日—25日,盐湖示范区项目办组成以区疾控中心性艾科王霞副科长为组长的专项督导检查组,开展了第二季度性病漏报率调查,对全区23家具有性病诊疗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进行了督导。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查看资料、人员访谈、实验室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薄、检验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及附卡,与该单位网络报告的病例清单逐一进行对比,全面细致地了解了从事性病诊疗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掌握性病监测病种、网络建设、性病报告卡填写、门诊登记和疫情报告管理以及是否开展性病漏报自查等情况。
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各公立医疗机构没有出现迟报漏报现象,门诊病例和报告卡填写较为规范,性病诊断和治疗标准及制度规范健全,特别是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盐湖区人民医院三家单位受到督导组的一致好评。但同时检查中也发现民营医疗机构的门诊日志不规范、漏报情况较严重等问题,而且还发现很多医生对性病检测、诊断和上报标准掌握不准确,造成疫情漏报、误报或迟报。可见,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质量如何,关键是医疗机构负责人对疫情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是疫情报告责任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帮助,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根据督导组汇总分析报告,盐湖区第二季度各医疗机构性病疫情网络直报88例,通过现场检查,登记在册的共计90例,漏报2例,总漏报率为3%。
督导检查是促进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而性病的发病情况是危险行为水平的敏感指标,也是评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效果的重要指标,只有从降低性病漏报率入手,加大性病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并充分利用性病监测资料和数据,才能为性病、艾滋病的综合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项目办·李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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