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对我市、区四家医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疟疾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我区疟疾疫情,了解传播状况及影响因素,推进疟疾消除工作,根据《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要求,区疾控中心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抽调人员,从11月19日至21日对我市中心医院、市卫校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盐湖区人民医院四家单位的疟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督导检查。
2010年5月,卫生部等13个部委局联合下发了《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提出到2015年全国部分地区消除疟疾。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疾控中心马祥主任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传染病防治科分管主任管垣闻、科长杨英杰认真落实执行。科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了《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掌握了疟疾防控监测工作的技术要点。
为了规范防控工作程序,总结经验,推进疟疾消除进程,自11月19日起,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工作人员在管主任的带领下,对市中心医院、市卫校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盐湖区人民医院四家单位疟疾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认真的督导检查。在各医院分管领导和医务科室的协调配合下,工作人员深入临床科、检验科和网络报告科室,审查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情况,及时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病例;查看检验科的疟原虫镜检登记情况;检查网报科室报告中是否存在疟原虫镜检漏报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表格的填写上报,工作人员结合《监测方案》中技术要点,逐一进行现场指导,规范表格填写。同时,工作人员还书写下发区疾控中心督导检查笔录,要求临床、检验和网报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疟疾防控工作。临床科要将每一位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送至检验科,进行疟原虫镜检;检验科人员对所有镜检玻片要保存三年;网报科工作人员要每月按时上报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情况。
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深化了监测意义,强化了三热病人疟原虫镜检意识,为更好地开展疟疾防控工作,有效地推进消除疟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奠定了一定基础。
(区疾控 韩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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