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冷链系统管理
1 冷链装备
1.1 冷链系统
1.1.1 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冷链设备、设施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工具、冷库、冰箱、疫苗冷藏箱、疫苗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1.1.2 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
1.2 冷链设备的装备、补充与更新
1.2.1 各级业务管理机构和接种单位冷链设备的基本装备
1.2.1.1 省级:低温冷库、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冷藏车、疫苗运输车、温度记录器。
1.2.1.2 市级:低温冷库、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车、温度记录器、疫苗运输车和疫苗冷藏箱、冰排。
1.2.1.3 县级: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低温冰箱、普通冰箱、温度记录器、疫苗运输车和疫苗冷藏箱、冰排。
1.2.1.4 乡级: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
1.2.1.5 接种单位:普通冰箱或/和冷藏包、冰排。
1.2.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要求、本地区的人口、交通、地形地貌、气象情况和预防接种服务形式、运转周期以及疫苗库存标准、疫苗包装规格等情况,进行冷链设备的装备。
1.2.3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现有冷链设备状况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发展等情况,制订5~10年的补充、更新计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级冷链设备进行补充与更新。
2 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
2.1 冷链设备应按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
2.2 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2.3 各级冷链管理、维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2.4 制订冷链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
2.5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录。
2.6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2.7 对所使用冷链设备运转状态进行监测,定期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冷链设备运转情况。
2.8 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冷链设备验收与安装的基本要求
3.1 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与安装。
3.2 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它设备或电器共用插座。
3.3 冷藏车、普通冷库和低温冷库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专业的制冷工程师承担。
4 常用冷链设备使用与维护
4.1 冷藏车
4.1.1 冷藏车是运送疫苗的专用车辆,应办理特种车辆证。
4.1.2 冷藏车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每次运输时按规定对车厢内温度进行记录与监测,根据疫苗的储存要求调整车厢内温度。
4.1.3 疫苗装车时应注意保留冷气循环通道。每次运输时随车携带外接电源线,如运输途中停车时间较长应接好外接电源以确保车内制冷系统正常运行。
4.2 冷库
4.2.1 制冷机组应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安装电压、电流指示仪表;并配有备用制冷机组。
4.2.2 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
4.2.3 每天记录冷库内的温度及机器运转情况。
4.3冰箱
4.3.1 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
4.3.2 冰箱门因经常开启,温度变化较大,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
4.3.3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每台冰箱应配有温度监测记录表,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
4.3.4 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注意应将卡介苗、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存放在底部,并将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和乙肝疫苗放在接近冰箱顶部,不可将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距冰箱底部15cm内的地方,以免冻结。
4.4 冷藏箱和冷藏包
4.4.1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安瓿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
4.4.2 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应在冷藏箱(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吸水和防止疫苗破碎。
4.4.3 每次使用冷藏箱(包)后,应清洗擦干后保存。
4.5 冰排
4.5.1 冻制冰排程序:冰排内注入清洁水,注水量为冰排容积的90%。注水后冰排直立放置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冻室,冻制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
4.5.2 在冻制冰排时,冰排与低温冰箱箱壁之间应留有3~5cm的间隙。
4.5.3 冰排应在低温条件下冻制至结露(“出汗”)状态后,放入冷藏箱(包)内。
4.5.4 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应将冷藏箱(包)内冰排的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