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以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盐湖区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进行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2019年11月17、18日,国家卫健委督导评估组对盐湖区创建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评估。
督导评估组到达盐湖区后马不停蹄,连夜查阅资料,从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七大领域,对我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导评估组按照创建指标要求,分为支持性环境建设和医疗机构两个调查组,对我区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和实地走访,了解政府总体规划、财政经费保障、成员单位配合、大众知识普及、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资源整合利用、信息化建设运用、县域综合医改融合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督导评估组通过此次调研评估,对我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控示范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督导组长胡洲肯定了盐湖区的工作成绩,提出创建工作的三个亮点和特色:一是政府重视,与文明城市创建、健康促进区创建相结合,凝聚合力,全力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创新了区、乡、村三级联动防控模式,医防融合,促推慢病防控进程;三是多措并举,多形式开展了健康教育宣传,全面提升了居民素养水平。同时,胡洲组长对我们的创建工作提出进一步建议,希望从政府层面上持续加强投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明确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数据的有效运用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6月2日,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现场调研和技术评估,盐湖区荣获“第五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这次“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获得,不仅是对盐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盐湖区各成员单位的一次鞭策和激励。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今后慢性病的防控工作任务更大,更艰巨,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取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动力,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力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特色创新,均衡发展,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推动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站前列、创一流,奋力谱写“健康盐湖”、“幸福盐湖”的新篇章!
(张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