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5月26日至27日,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暨中央补助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启动会议在太原召开,各市卫生局分管局长、疾控中心副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来自盐湖区、平遥县等10个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县的疾控中心的分管主任共计85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食药局、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六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20号)以及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启动中央补助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作,安排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会议由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陈利民处长主持,赵光国副厅长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全面分析了当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阐述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三点意见: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分步实施,抓住重点,认真做好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依法履职,真抓实干,不断推进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强调,今年我省主要开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疾病三个方面的监测工作,涉及到约35类食品、73个监测项目。
盐湖区作为全省10个县(市、区)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之一,主要任务是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协助省、市级CDC和质量监督所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工作;完成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中央财政根据《2009年中央补助食品安全保障项目经费分配表》对我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每个县(区)级项目县下拨工作经费5—6万元。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明确赋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上级部门交付给盐湖区疾控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为促进全区,乃至全市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疾控中心·曹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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