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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
肺结核患者须知
时间:2016-03-23 17:26:57  来源:  作者:

 2016年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

社会共同努力  消除结核危害

 

肺结核患者须知

1、怀疑得病:

连续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痰中带血,有低烧,盗汗,食欲不振等症状。

2、去哪就诊:

怀疑得了肺结核,应该去结核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运城市二院)就诊。

3、做何检查:

主要检查项目有痰涂片、X光胸片和痰培养等。

4、治疗周期:

如若确诊患了结核病,应立即连续服药6-8个月,不能擅自停药或间断服药。

5、治疗药物:

目前最常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及链霉素等。

6、定期复查:

初治患者应在服药满2、5、6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复治患者应在服药满2、5、8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7、注意事项:

患者应少去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房间要常通风,要戒烟禁酒,加强营养,适当锻炼,避免过度劳累。

8、能否治愈:

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

9、耐药结核:

漏服药或者间断服药可能会成为耐药肺结核,耐药肺结核难治愈、周期长、花费高、易传染。如果再不坚持治疗,最终会发展为广泛耐药,治疗更为困难,死亡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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