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疾控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地发展,我中心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首问负责。办事、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全力、高效办好,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详细告知、耐心解答,积极主动地帮助协调联系。
二、限时办结。检测检验报告限15个工作日完成;预防性健康体检5个工作日出具健康证;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下发督导意见书,及时书写流调报告。
三、热情服务。工作人员要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待人。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按照政策收费。不搭车收费,不乱收费。
五、规范检验。检验检测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科学、准确、公正、规范开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检验项目不私自变更,坚决禁止出具假报告和伪造实验记录。
六、廉洁自律。狠抓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投诉不推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所有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我们将认真落实,敬请全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马祥
2010年10月17日
投诉举报电话:0359-868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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