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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
时间:2010-09-25 11:50:13  来源:  作者: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  总则

1.1  目的

指导和规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迅速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应急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工作方针和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等的监测监控、预防分析,及时准确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报告,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单位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并做好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

3.科学防治,依法规范。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先进的预警、预测、预防及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

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应急处理工作。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1.5.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县级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县级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2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区)以内;

2.发生传染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及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区;

4.霍乱在县级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或市辖区首次发生;

5.一周内在一个县(区)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6.在一个县(区)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8.预防接种或集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9.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10.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3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的市;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级区域;

4.霍乱在一个市级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市,并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级区域,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

8.预防接种或集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9.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1.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钟种丢失;

12.盐湖区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4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和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

5、盐湖区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区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研究决定成立由主任马祥任组长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策略,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马  祥(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红梅(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武长收(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管垣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润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洁红(区疾控中心妇委会主任)

  员:杨英杰(传染病科科长)

        岳志华(信息科科长)

        闫玉珍(免疫规划科科长)

慕海瑞(消杀科科长)

        路佳佳(财务科科长)

          晶(办公室副主任)

赵雪燕(社区卫生服务站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英杰(兼)

同时,领导组还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①流调处置组

流调总负责:杨英杰

  组:组  长:董彩萍

  员:周    霍建红

      组:组  长:解朝红  

  员:张春兰    

职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对病人实行防控隔离,并下达隔离意见书。

②信息报告组

  长:岳志华

  员:王会玲

职责:负责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预警信息监测处理。

③消杀处理组

  长:慕海瑞

  员:南运康  韩学明  张文奎   张青新

职责:对患者家庭、周围环境、公共场所、容易孳生蚊蝇等场所进行现场消杀处理;对未出现疫情的场所给予技术指导。

④宣传教育组

  长:赵雪燕

  员:韩文婷  李海云

职责:通过电视、报刊、挂图、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全面科学宣传和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⑤巡查督导组

  长:路佳佳

  员:冯    张夏莉 

职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巡查督导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⑥后勤保障组

  长:张 

  员:杨    任鹏鸿 

职责:积极做好各项物质保障。做好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一旦发生疫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和扑灭疫情。

各小组要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组建传染病疫情现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配备应急防护服、现场采样设备、消毒杀虫药械,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和应急快速检测能力,制定各种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防控专业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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